駕駛無人機,航拍美麗廈門
將所有美景盡收眼底
嗯,確實是件非常享受的事情
但是,全體“飛手”們得注意了
如果起飛之前忘了這步操作
將會面臨處罰
…….
政策解讀
2020年4月1日,《廈門市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“辦法”)正式施行。
其中,最值得“飛手”們注意的,就是《辦法》的第十二條規(guī)定。
辦法內容
該規(guī)定明確指出:在學校、幼兒園、醫(yī)院、車站、客運碼頭、商場、體育場館、展覽館、公園、電影院、劇院等公眾聚集、人員密集場所及大型活動現(xiàn)場使用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,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擁有者或者駕駛員應當在飛行的24小時前通過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服務系統(tǒng)報告起飛位置和飛行范圍。需要辦理飛行審批手續(xù)的應當依法辦理。
同時《辦法》19條對相關處罰作了規(guī)定,即對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前,未通過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服務系統(tǒng)報告起飛位置和飛行范圍的,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;情節(jié)嚴重的,對個人處以1000元罰款,對單位處以5000元罰款。
接下來,你肯定會有很多問號
要在哪里報備?怎么報備?
別急
小編一一為您解答
操作手冊
首先下載“廈門百姓”APP
01
打開“廈門百姓”APP,進入“無人航空器”模塊
02
非“ 無人機駕駛員”角色人員首次進入該模塊需填寫相關信息
03
填寫相關信息后即可進入模塊
04
“我的無人航空器”中可查看及添加自己所擁有的無人航空器
05
“我的無人航空器證書”中可查看及添加自己所擁有的無人航空器證書
06
“報告起飛位置”中可選擇自己所擁有的無人航空器并進行飛行報備(需至少在起飛前24小時報備本次飛行),提交后系統(tǒng)將把本次飛行的具體信息通知對應的區(qū)域管理員
07
已報備的飛行記錄可在“我的飛行平安碼”中進行查看,當民警進行飛行核查時,請出示本次飛行的飛行平安碼配合民警工作
08
“無人航空器相關文檔”中可查看無人航空器管理的相關文檔
09
“我要加入‘110義航隊’”中可選擇加入“110義航隊”,成為光榮的志愿者
10
“我的留言”中可將對本模塊的建議及意見進行反饋,對于留言我們將進行回復
明白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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